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增强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措施,也是实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基础。《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养老保险迈上新台阶,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精神,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统一政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参保扩面、大力征收、增强经办机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主要内容,更好地完成省、市下达的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促进我县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并参照省、市做法,成立以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人社、财政、审计、税务、统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二是清理地方政策。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清理全县养老保险政策,包括计发办法、统筹项目、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费政策等,对与国家和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养老保险政策及业务经办规定,按省级统筹要求予以整改规范到位。
三是抓好扩面征缴。加大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分解扩面征缴工作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全力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
四是加快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邱县统筹解决县属困难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秘〔2018〕250号)文件的实施,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扫淸障碍,便于全省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服务。
五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管理和经费投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做到经办服务能力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相适应。
三、明确职责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政策的宣传落实、沟通协调、考核奖惩、基金监管等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基金核算及财务管理、核定退休人员资格、待遇发放、稽核等各项经办工作,做好县级支出户管理、备用金申请、预算草案编制等工作。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基金决算编制、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责任分担预案,协同做好责任分担、考核奖惩、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人社部门备用金申请的审核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和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县税务局负责做好征管服务,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征缴计划,及时组织收入进省级国库并反馈征收情况,参与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做好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工资增长等预算编制所需相关数据、指标统计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重要突破口,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直有关单位要高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建立一把手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工,共同努力。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对照市里规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推进实施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与市里步调一致。
加强联系,稳妥推进。有关单位要及时研究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加强与市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同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后各项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